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入境外籍人士管理的通知

    2018-03-07 08:47:39           浏览数:0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以及青岛市公安局、上级外事部门有关通知要求,为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我校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现将统一规范我校接待外籍人士的制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住宿登记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外国人入境后24小时之内必须到居住地所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免费)。

我处 特别提醒 凡是由我校相关单位邀请的、入驻学校外国专家楼的外国人(含外国专家、访问学者、外教、留学生等)入境后24小时内务必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免费);入住国内涉外宾馆者则不必再去派出所登记;其他入驻普通商务宾馆、或在其他场所的外国人务必入境24小时内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公安机关对逾期未能办理者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由各邀请人或单位承担。

2、校内备案制度。凡以我校单位或个人名义邀请到校进行交流、访问、讲学等活动(包括长期、短期)的外籍人士,实行“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并统一到国际合作交流处进行备案登记(登记表详见附件);凡是来访人员涉及到国外外交人员、驻华使节、领馆人员、政府官员、宗教人员等,务必在发出邀请前到国际处咨询、备案。


青岛农业大学国外人员来访备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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