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国际合作交流处职能职责

    2022-08-21 15:10:12           浏览数:0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牵头制定学校涉外工作规章制度,拟定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校际对外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与管理。

  3. 统筹协调学校对外交流事务,承担涉外活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4. 负责学校出访团组及教职工因公出国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 牵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交流交换、联合培养等校际涉外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项目的实施。

  6. 负责国家及省公派出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7. 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外籍教师的聘任及来华各类手续的办理,指导用人单位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8. 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9. 负责学校举办的各类国际会议或国际学术活动的报批。

  10. 负责组织开展涉外培训工作。

  11. 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与管理等工作。

  12. 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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