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与韩国农村振兴厅签署谅解备忘录

    2009-05-26 12:51:53           浏览数:0

  5月25日,青岛农业大学与韩国农村振兴厅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签署谅解备忘录,校长李宝笃与韩国农村振兴厅副厅长柳甲喜分别代表双方签字。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方面的合作,同时致力于提高各自在农业科技领域的竞争力,加速互惠互利的农业技术进步。 

    根据签署内容,合作模式主要包括:双方在研究论文、科学著作、方法论及其他任何一方出版的相关材料等技术信息的交流;双方科研人员可进行特殊任务或者长短期培训互访;联合进行研究、论文集、座谈会、研讨会及培训等项目。 

    李宝笃校长代表学校对韩国客人的来访表示欢迎。他向客人介绍了青岛农业大学近年来的科学研究发展,以及山东省农业概况。他说,中韩两国的农业结构、生产方式以及饮食文化比较相似,两国农产品贸易往来频繁,双方合作基础坚实、合作领域广阔。 

    韩国农村振兴厅副厅长柳甲喜致辞,对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祝贺,对合作前景充满信心。 



    韩国农村振兴厅的前身是成立于1906年的“劝业示范场”,2008年10月经过改革和调整,农村振兴厅现有国立农业科学院、国立粮食科学院、国立园艺特种作物科学院、国立畜产科学院和韩国农业大学等机构。其主要功能是农业科学技术的开发、普及和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以及农业专门人力资源培养和农村活力的提升等。 

    青岛农大与韩国农村振兴厅的交往始于2003年,截至目前,双方多次派员相互参观并进行学术、科研访问。 

    韩国农村振兴厅研究官河云龟、农村振兴厅国际技术合作中心项目负责人姜声宅、农村振兴厅驻北京办事处主任李丁鲁,以及青岛农大国际合作交流处、科技处、经济与管理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中韩双方还就协议的具体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并陪同参观了学校发展成就展览馆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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