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1 09:53:29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地区战略和加强我校学科建设水平,促进我校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以下简称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现启动我校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介绍
项目选拔采取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的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遴选、派出。由各学院先行申报,学校汇总,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院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学校组织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不受理个人申请。
各学院可结合我校特色学科发展等人才培养需求,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一对一”、“ 一对多”、“ 多对一”、“多对多”等人才培养合作,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获批项目选派名额、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具体详情请见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研究生:30-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化学、生物、机械制造、数学、物理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至专家楼107室。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58957649
附件:
1. 2021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遴选通知
2.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