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1 09:59:19 浏览数:0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的《关于确定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欧[2022]285号),我校申报的“青岛农业大学国际化兽医学人才培养项目”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期为2022-2024年。现就该项目2022年度的留学人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外留学院校
乌克兰国立生物资源与自然资源利用大学
二、留学类别、留学期限、资助人数和申报时间
1.留学类别: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留学期限:访问学者6-12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6个月。
3.资助人数:每年选派访问学者2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名。
4. 申报时间:本年度的申报分两批次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的时间为第一批3月1-10日,第二批9月 1-10日。
三、资助内容及费用情况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资助师生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具体以留学基金委的录取通知为准)。
四、申请对象
我校兽医学学科的专业教师和在籍的研一、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硕和专硕)。
五、申请条件
1. 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外语水平原则上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5. 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在籍的研一、研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硕和专硕),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六、遴选申报流程
1. 学院审核推荐
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师生向学院报名;学院对报名师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师生准备相关材料(详见附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第一批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下班前,第二批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及参加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2 )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国际合作交流处101室,电子版发邮箱xiongliu821@163.com。
2. 学校复核公示
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师生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最终选派人员。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络报名
学校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为:第一批3月6-10日;第二批9月1-10日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 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录取
录取结果将分别于4月底(第一批)和10 月底(第二批)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5. 人员派出和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签订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3)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联系方式
国际处:熊柳,电话58957047
研究生处:侯竹美,电话58957675
国家留学基金委:吴眈、黄玥玢 010-66093559/66093933
附件1 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
附件2-1 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
附件2-2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附近3 促进俄乌白国际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1.2022 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pdf
附件2-2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