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撰写因公出访报告的通知

    2018-11-14 09:42:46           浏览数:0

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因公出国(境)相关规章制度,现就规范撰写因公出访报告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因公出访报告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出访时间、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人员、出访任务;(2)出访期间工作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及收获;(3)出访任务的推进措施及相关启示与思考;(4)对出访工作及政策的相关建议等。

  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关于规范因公出访报告的撰写,因公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出访报告,公布此次出访的实际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分享此次出访的各项收获或成果。出访行程要目的明确、安排合理、收效明显,出访报告行文撰写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收获、建议应占较大篇幅,详细参照行文格式(见附件)。


因公出访报告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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