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2 14:00:09 浏览数: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我校开展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凡拟安排在职教职工和在读研究生于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中外工作交流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的单位均须统计和报送相应计划。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单位报送的出访计划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出访计划,学校将分类上报山东省外事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作为我校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出访安排,原则上不予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2.报送项目包括:学术交流合作、研修、校际交流与合作等。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开展国(境)外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3.请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外事干部负责各单位统筹协调和安排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组织本单位有2020年度出国(境)任务计划的教职工和在读研究生填写《2020年度高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填报表》,汇总后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
4.为方便各单位进行统计工作,减轻工作量,此表格不需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纸质版。同时,请各单位外事干部务必于2019年11月26日前,将汇总后的《2020年度高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填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30455818@qq.com。
5.联系人:薛文声,联系电话:58957355。
附件:《2020年度高校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填报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