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0-12-07 11:23:54           浏览数:0

各部门、各学院:

  现将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科规〔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是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国家、省级、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对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及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快青岛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请各部门、各学院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现有基地的建设工作,并积极申报新的科技合作基地和“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为学校学科建设和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12月7日

  

  


附件:青科规〔2020〕7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国际科技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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