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5 17:07:24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推荐,现将拟推荐的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交流专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拟推荐项目主持人于12月29日前在“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线上填报。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拟推荐的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杜鹍 电话:58957355
附件:拟推荐202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交流专项名单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