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10:52:38 浏览数:0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函〔2023〕90号)要求,经教师申报、学院推荐、资格审查、学校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专家楼101)反馈。提出异议须写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过期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58957047
附件:《2023年度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及“省校联合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3年11月29日